项目类型 交通类-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 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
编制单位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2022年10月8日,安庆市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在安庆市迎江区组织召开了振风大道三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现场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方案编制、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影像资料,查阅了工程技术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汇报及有关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为:振风大道三期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和问题,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朱国信,1885649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