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要求。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于2022年7月14日在巢湖市主持召开了巢湖市旗山枫景安置点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并通过了自主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名称:巢湖市旗山枫景安置点项目(三期)
建设单位: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验收调查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巢湖市旗山枫景安置点项目(三期)巢湖市旗山路以西、亚光路以南,总占地面积162950.17m2,建筑面积357100m2,规划建设2栋30F、3栋27F、16栋18F、10栋11F住宅楼、1栋2F的幼儿园、1栋36班小学(2-4F)、1栋物业管理用房(2F)、1栋农贸市场用房(3F)以及沿街商业用房,并配套建设地上、地下停车场、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系统、消防工程、道路、景观等共用及辅助设施,工程于2016年10开工建设,于2022年4月建设完成。
公开内容:巢湖市旗山枫景安置点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开时间:自2022年10月14日起,公示20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对上述公开内容如有异议,请以函件、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环境保护验收单位服务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1、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元工
联系电话:0551-65544196
2、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51-8236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