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缓工环境保护验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
地点∶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
建设单位∶舒城县水利局
建设内容∶舒城县杭埠河清水河沿岸护坡工程、建筑物工程等建设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联系电话∶黄工 187051780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