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现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布安徽含山梅山风电场项目信息,公开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含山梅山风电场项目;
2、建设单位:含山龙源梅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安徽含山梅山风电场区域位于安徽省含山县境内,梅山风电场中心位置位于含山环峰、陶厂、林头等镇。梅 山 风 电 场 中 心 坐 标 为 :(31°36′05.50″,118°04′42.37″)。
5、工程开工建设及完成时间:工程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7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调试运行;
6、工程相关审批情况:
2011年12月,安徽省能源局以皖能源新能函[2011]138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风力发电项目前期工作;
2014年8月,马鞍山市环保局以马环审[2014]35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批复;
2014年8月,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保函[2014]947号文对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予以批复;
2014年9月,安徽省能源局以皖能源新能[2014]157号文号予以核准批复。
二、工程建设内容:
风电场新建工程建设容量为48.3MW,安装单机容量2100kW的风电机组共23台,每台风机配备1台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工程全长约38.085 km,新建道路约16.53km,升压站依托安徽含山昭关48.3MW风电项目新建的110千伏升压站,工程建成后供电安徽电网。
三、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间废水为运营人员生活污水,针对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在升压站设置了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3、固废:
项目实际运行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和废油;其中生活垃圾、抹布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4、生态保护措施:
在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之后,对风机平台进行了绿化恢复,进场道路在保证能通行的情况下,对道路宽度进行缩减,并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恢复,沿道路修建排水沟及沉淀池。
四、环保“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保工程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单位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
1、对所有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答复,并进行认真整改;
3、服从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紧急救援及培训活动。
六、接受监督
企业接受咨询、投诉电话:18096656226 联系人:宋颂伟
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8357033
市环保局信访科:8357071